CE认证是欧盟国家强制施行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认证要求,其性质类似于中国的CCC认证,目的是保障欧盟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欧盟国家市场内流通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日常产品,都需要通过CE认证才能被准许销售,出口产品到欧盟国家更必须获得CE认证及加贴CE标识。对于出口贸易行业发达的中国企业来说;即便暂时没有出口欧洲市场的计划,也是值得国内企业申请的一项产品增值证书。为您的产品匹配CE认证指令MD机械指令:适用于机械设备、原件、零件、配件、半成品机械等LVD低电压指令:适用于压力超过40V的带电产品EMC电磁兼容指令:适用家用电器、电子设备、航空航海仪器、发电器具等PED压力指令:适用于灭火器、压力表、阀件、管件、蒸汽设备等GPSD一般安全指令:适用于各类家具、婴幼儿用品、户外用品、生活工具等Standards标准指令:适用于除食品外的一切消费产品RED无线电指令:适用于带有无线功能的电子产品PPE个人防护指令:适用于面罩、眼镜、手套、鞋具等防护用具REACH化学品指令:适用于日用品、纺织品、清洁剂、油漆等化学品RoHS有毒有害物质指定:适用于一切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酚的产品Toys玩具指令:用于毛绒、电动、塑胶等儿童玩具我们受理多个海外权威机构的CE认证申请适用于机械设备、原件、零件、配件、半成品机械等适用于机械设备、原件、零件、配件、半成品机械等
2023年1月1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将第28批的9项化学物质加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至此,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正式更新至233项。新增9项物质信息如下:SVHC是“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英文简称,是指对于人类和环境造成风险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SVHC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则须向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此次新增的9项物质应用广泛,建议相关企业提前排查确认自身产品中这9项物质的使用情况。
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系统通报2020年第45周(10.31-11.06)本周RAPEX预警通报共涉及31款产品,被通报产品最多的为玩具,其数量为11例,占所有通报的35.48%。此次通报的11款玩具产品的主要危害类型为呛噎,其次为呛噎。本周中国产品被通报量最高,共计17例,占全部通报的54.84%。产品类型例数化妆品1装饰品2电子设备1首饰1打火机2机动车9防护装备4玩具11伤害类型例数烧伤, 电击, 火灾1烧伤, 火灾2化学危害11呛噎2呛噎, 人身危害1健康危害3人身危害111、本次被通报的中国产品有8例违反了欧盟REACH法规。其中,7例为邻苯超标。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需要严格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通报日期:2020.11.06通报编号:A12/01448/20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玩具警察套装通报国家:波兰存在风险:化学危害通报原因:化学危害。该产品含有过量的邻苯(DEHP和DBP) (测量值分别为:3.72%及13.5%)。此外,玩具中还检出了DIBP。这些物质可能造成儿童的生殖系统损伤,损害儿童的健康。该产品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采取措施:产品销毁,从市场撤架法规解读:产品中邻苯的含量必须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2、本周有2例中国产品违反了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其中,1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1的相关要求。欧盟具有严格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其协调标准IEC 62115、EN 71系列标准。通报日期:2020.11.06通报编号:A12/01447/20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塑料发条玩具通报国家:波兰存在风险:呛噎通报原因:呛噎。产品的零部件(例如塑料轮胎,发条钥匙)能很容易拆卸。儿童可能将零部件放入口中并导致呛噎。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EN71-1的要求。采取措施:从市场撤架法规解读:欧盟规定所有玩具必须符合玩具安全指令及欧盟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周RAPEX预警通报共涉及40款产品,被通报产品最多的为机动车,其数量为17例,占所有通报的42.50%。此次通报的17款机动车产品的主要危害类型为人身危害。本周中国产品被通报量最高,共计15例,占全部通报的37.50%。1、本次被通报的中国产品有3例违反了欧盟REACH法规。其中,2例为镉超标。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需要严格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通报日期:2021.02.12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产品类别:首饰产品名称:耳环通报国家:瑞典存在风险:化学危害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过量的镉(测量值高达95.5%)。该物质可能在人体内积聚,并造成肾脏及骨骼损伤,甚至导致癌症。该产品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 法规解读:产品中镉的含量必须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2、本周有4例中国产品违反了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其中,2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1的相关要求。欧盟具有严格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其协调标准IEC 62115、EN 71系列标准。通报日期:2021.02.12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 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木制小火车通报国家:荷兰存在风险:呛噎通报原因:该产品含有零部件(火车头的烟囱)。儿童可能将零部件放入口中并导致呛噎。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EN71-1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法规解读:欧盟规定所有玩具必须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的要求。
1、本次被通报的中国产品有7例违反了欧盟REACH法规。其中,2例为镉超标,3例为铅超标,4例为邻苯超标。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需要严格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通报日期:2021.02.19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详见原文 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塑料玩具通报国家:瑞典存在风险:化学危害通报原因:该产品的塑料原料含有过量的邻苯(测量值为16.3%).该物质可能造成儿童的生殖系统及肝脏损伤,损害儿童健康。该产品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详见原文 法规解读:产品中邻苯的含量需要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2、本周有5例中国产品违反了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其中,2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1的相关要求,1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2的相关要求,1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3的相关要求。欧盟具有严格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其协调标准IEC 62115、EN 71系列标准。通报日期:2021.02.19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详见原文 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儿童服装通报国家:瑞典存在风险:烧伤通报原因:儿童可能穿着该服装接近火源。该服装可能会被点燃并造成儿童烧伤。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EN71-2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详见原文 法规解读:欧盟规定所有玩具需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的要求。
1、本次被通报的中国产品有7例违反了欧盟REACH法规。其中,1例为镍超标,1例为镉超标,1例为铅超标,3例为邻苯超标。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缩写,全称为“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部法规,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需要严格符合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通报日期:2021.02.26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塑料玩具套装通报国家:瑞典存在风险:化学危害通报原因:产品的塑料原料含有过量的邻苯(测量值:14.4%)该物质可能造成儿童的生殖系统及肝脏损伤,损害儿童健康。该产品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法规解读:产品中邻苯的含量需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2、本周有13例中国产品违反了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其中,5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1的相关要求,2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2的相关要求,2例同时违反了欧盟标准EN 71-3的相关要求。欧盟具有严格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其协调标准IEC 62115、EN 71系列标准。通报日期:2021.02.26通报编号:无法自动获取产品类别:玩具产品名称:玩具泥通报国家:丹麦存在风险:化学危害通报原因:EN 71-3.玩具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量值高达913 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可能损害儿童生殖系统,造成健康危害。该产品不符欧盟REACH法规,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EN71-3的要求。采取措施:无法自动获取法规解读:欧盟规定所有玩具必须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及相关欧盟标准的要求。产品中硼的含量必须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
2019年4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了玩具安全标准EN 71-3:2019。该标准将被赋予国家标准的地位,与其冲突的国家标准将最晚在2019年10月31日前被取代。该版本有望被欧盟委员会(EC)接受并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上发布后,被列为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协调标准,目前协调标准仍为EN 71-3:2013+A3:2018。相比于2018版,该版本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修订第三类材料的铬(VI)限量,由0.2mg/kg更改至0.053mg/kg,并将于2019-11-18生效。2.对于涂层样品,取消过筛的要求,相关筛网的要求(前附录C)也已经删除,除蜡程序由正庚烷抽提6h更改为异辛烷抽提60min。3.修订迁移程序中有关pH值的调节过程。对于有缓冲体系的样品,需要经过四次调节pH值的操作,增加了对迁移后pH的控制步骤。4.修订铬(VI)的测试方法,铬(III)和铬(VI)的测试方法由LC-ICP-MS变更为IC-ICP-MS,修订后的方法已经能包含所有类别材料的限量。5.附录G修订了有机锡的测试方法。有机锡由10种变更为11种。TableG.1有机锡新增了一项DMT。详情咨询立新检测
9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最新修订指令(EU)2020/1245。法规将于20天后生效。符合旧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至2022年9月23日,直到库存清空。主要修订内容(EU)No 10/2011有5个附录,分别是: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特定迁移分组限量(SMLT);附录II重金属和芳香胺的要求;附录III模拟物的选择;附录IV符合性声明的要求;附录V迁移条件的选择。此次修订的是附录I,II,IV和V。 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的修订 1,3-苯二胺(CAS 108-45-2) 检出限降低为0.002 mg/kg。 三氧化二锑迁移限制适用于所有三氧化二锑来源,而不仅仅是作为添加剂的用途。 新增3个物质: ①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改性的蒙脱土 ②亚磷酸三苯酯,具有α-氢-ω-羟基聚[氧基(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CAS 1227937-46-3) ③表面用氟化物改性氧化铝处理过的二氧化钛 附录II重金属和芳香胺的修订 (1)重金属迁移更新如下*重金属特定迁移的元素种类从原有的9种(钡、钴、铜、铁、锂、锰、锌、铝、镍限值不变)增至24种(新增铵、锑、砷、镉、钙、铬、铕、钆、镧、铅、镁、汞、钾、钠、铽),其中4种镧系元素(铕、钆、镧、铽)的限值0.05mg/kg,砷、铬、铅、汞的限值为不得检出(0.01mg/kg),镉为不得检出(0.002mg/kg),其他元素没有限值要求。*总铬的检出限应为0.01mg/kg。如有证据表示不含六价铬,总铬限量可为3.6mg/kg。*镧系元素迁移之和应小于0.05mg/kg。 (2)关于初级芳香胺的修订初级芳香胺依然不得检出,此次主要是修订检出限。列于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初级芳香胺,检出限为0.002mg/kg。不在REACH中的初级芳香胺,迁移总和不超过0.01mg/kg。 附录IV符合性声明的修订 要求提供所用物质或其降解产物的充分信息,尤其涉及到(EU)No 10/2011附录I和II的限制要求,以便确保下游经营者遵守法规。 在中间阶段,应包括以下信息:受附录II限制的信息;或尚未排除其遗传毒性,在制造阶段有意使用,并且在最终材料的迁移量超过0.00015mg/kg。 附录V迁移试验条件的修订 (1)增加整机验证测试。选择整机中最苛刻的程序运行,如果发现不合格项,需要确认不符合项来源于哪个材料。用于存储等功能的配件(例如容器,胶囊或垫子)的测试应在其使用条件下进行,并应包含这些部件的存储条件。 (2)修订重复使用制品的测试条件。应进行3次迁移试验,每一次的特定迁移结果不能超过前一次,否则视为不稳定材料。对于不稳定材料,即使3次迁移结果都合格,也不视为合规。 (3)修订总迁移条件,新增总迁移条件40度30min,适用于室温短期接触(接触时间少于30分钟)。对于重复使用的制品,应进行3次迁移试验,每一次的迁移结果不能超过前一次,以第3的总迁移结果为准。
英国宣布正式脱欧之后,基于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与英国玩具及嗜好品协会(BTHA)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BTHA特别梳理了脱欧后关于玩具婴童企业与英国及欧盟成员国进行贸易往来时,应注意的一些变化,帮助中国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本次解读主要探讨的是脱欧后,英国玩具行业一些安全法规和政策的变化。特别说明:Brexit day脱欧日,指2020年2月1日,英国正式宣布脱欧的当天;脱欧过渡期,指自2020年1月31日到12月31日,在此期间英国将继续执行欧盟的相关法规。1、已运抵英国的玩具商品不受脱欧影响英国脱欧日之前已运抵英国,且符合欧洲玩具安全指令的玩具,可以无限期继续在市场流通;脱欧日之后运抵英国,且符合欧盟监管要求的玩具,也可以继续流通到2020年12月31日。2、英国玩具(安全)法规将代替欧盟玩具安全指令英国退出欧盟后,在英国市场执行的玩具监管要求将由欧盟玩具安全指令(法规编号为2009/48/EC)变更为修订后的英国玩具(安全)法规(名称变更为2011 No.1881),该法规条例中欧盟特定的参考资料和内容被删除,并替换为英国的等效资料,修订后的英国玩具(安全)法规将在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实施。3、UKCA认证标志将代替CE认证标志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是英国为脱欧所提出的新的产品认证标志,从英国脱欧日起,在英国市场上投放的任何玩具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上都需要添加英国认证的UKCA标志。也就是说,UKCA认证标志将代替CE认证标志,并要求在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必须添加在产品包装上,并要求:认证标志高度至少为5毫米,清晰可见、辨识度高。目前,英国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讨论,或许会延长欧盟CE认证标志在英国使用时限到2021年8月1日或更长。备注:CE标志是欧盟推出的面向25类产品关于安全、有效、健康、环保强制性要求符合性标志。只有产品符合CE标志相关的所有法律要求,才能在欧洲经济区(EEA)中销售。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位于英国境内的公告机构可能失去发证资质,其签发的CE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可能失效,制造商不能凭这些证书在欧洲经济区中销售其产品。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是英国为脱欧所提出的新的产品标志, 原CE认证下的大部分产品未来将转为UKCA的认证范围,脱欧过渡期结束后,特定产品若欲进入英国市场将须取得UKCA认证。4、玩具产品投放英国市场需要具备可追溯的英国地址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任何玩具产品在英国市场上投放,其产品包装和标签上都需要有可追溯的英国地址,但在脱欧过渡期里,仍可使用欧盟区地址。如果您的公司没有英国境内地址,那么为了获得英国可追溯性地址,有以下方法可供选择:(1)寻找一家英国的“授权代表”,双方签署书面授权书,规定制造商和授权代表之间必须履行的关键职责,授权代表提供英国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用于英国可追溯性要求的包装。(2)也可以使用你的分销商或进口商的英国地址,但这样他们会承担更多责任,将要求你提供更多技术性文件和欧盟符合性声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5、产品在欧盟上市并不等同于在英国上市英国脱欧后,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市不再被视为同步在英国市场上市,只有在英国市场上市的产品,才能获得英国执法部门对其法律地位的承认。而在脱欧过渡期内,根据欧盟监管要求制造和评估的产品可以在英国市场上市,已经上市的产品也可以继续在英国市场流通。过渡期结束后,仍在市场流通中的这部分商品将如何处理,政府仍在商讨中。6、英国认证服务机构UKAS将不再被欧盟认可英国认证服务(UKAS)是被英国和欧盟政府认可的国家认证机构,UKAS根据国际公认的标准进行评估,提供认证、测试、检验和校准服务。英国脱欧日后,UKAS将不再被欧盟承认,但可继续作为英国认可的认证机构。不过,在脱欧过渡期内,经欧洲认证合作组织(EA)确认,UKAS可以继续执行欧盟认证服务。7、知识产权、版权的申请和保护在脱欧过渡期内不受影响在脱欧过渡期内,如已申请了欧盟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保护,将享受同等的英国知识产权和版权的保护权利。如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申请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则需在欧盟和英国分别提出知识产权和版权的申请。
2021年3月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官网发出通告,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被提议加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的8项物质开展公众咨询。评议将于2021年4月23日截止。一旦最终敲定,SVHC清单管控物质或将达到219项。 8项物质中,用于PF和PC的双酚B以及广泛用于PVC、油漆涂料、橡胶和纺织制品的中链氯化石蜡(MCCP)两项物质企业需要加以更多关注,该两项物质若评议通过纳入SVHC清单,届时企业需将PC等材料作为风险材料加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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